婚宴预订协议

婚 宴 协 议 书 甲方:****酒店 乙方:联系电话: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,就乙方在甲方婚宴消费一事达成以下协议:
一、婚宴具体事宜: 1、乙方婚宴日期: 年 月 日 2、新郎: 新娘: 3、婚宴场地: A、甲方为乙方提供婚宴场地:a、宴会厅( )b、包间( ) B、乙方约定婚宴共摆 桌,备 桌,摆桌标准为圆桌10人台。乙方需在婚宴日期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桌数,并在婚宴当天12:00之前通知甲方起菜时间及准确桌数。 C、乙方需在协议中约定:(1)婚宴当日客人到店时间: (2)典礼开始时间: (3)用餐结束时间: 4、相关事宜: A、乙方如在婚宴中自带酒水或其他相关物品应在婚宴当天10点前将物品送达甲方,由甲方在婚宴开始前负责摆放。 B、乙方布置场地需在婚宴前一天21:00之后进行(实际情况根据甲方营业时间定)。 C、甲方为乙方在婚宴当天提供新娘化装间,使用时间为9:00-15:00。 D、乙方所需其他相关物品,非甲方协议规定提供的由乙方自行准备。
二、婚宴标准及费用核算: 1、餐费标准: 元/桌/10人,合计 桌, 元。 2、乙方如有其他零点消费,将按酒店牌价收取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。
三、保障金: 1. 为保障甲乙双方利益,乙方需在协议签订当天支付婚宴合计消费的30%--50%即人民币 元作为预付定金,并于婚宴当天即 年 月 日17:00之前付清全部余额。
四、结算方式: 1、乙方在结算婚宴消费时应向甲方出具预付款收据,乙方未能提供预付款收据的则甲方有 权收取所有乙方消费费用,包括已支付费用。 2、乙方需以现金或支票形式进行结算。
五、取消婚宴赔偿: 如协议双方因单方面原因导致婚宴不能如期进行,则另一方有权要求相应的赔偿,赔偿标准如下: 1、婚宴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婚宴前一个月取消,压金不返还。 2、婚宴日期前的一个月内取消,赔偿全部费用的50%。 3、如果乙方婚宴当天的实际桌数达不到协议桌数,同时未能在婚宴日期前10天以书 面方式通知甲方,则甲方有权以协议桌数结算费用。
六、意外责任: 乙方在甲方活动期间,甲方将尽力协助减除发生意外的可能性,建议乙方向保险公司投保意外责任险,甲方将不承担任何意外之责任赔偿。
七、其他: 1、电源插座:甲方只提供有限度的一般国内标准电源插座,如用电过多需外接电源相关设 备由乙方自行解决,为使乙方活动能顺利进行,请乙方将用电负荷提前告知甲方,以便更好的配合。 2、协议书中的报价(含优惠价格)只适用于本次婚宴,以后活动报价还需双方协商后决定。 3、乙方应爱护酒店一切设施及用品,如有损坏或丢失则照价赔偿。 4、乙方如粘贴宣传品需事先通知甲方,如经同意方可用透明胶粘贴。 5、乙方婚礼负责人需提醒参加婚礼的来宾看管好自己的物品,如有物品丢失,遗漏甲方概 不负责。 6、由甲方提供的音响设备乙方在使用的过程中需妥善保管,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,丢 失等情况将由乙方按原价赔偿。 7、除以上内容乙方如有其他要求,请提前通知我们将尽力安排。
八、甲方免费提供的物品保障如下:
九、婚宴菜品如下: 凉菜: 热菜: 主食:
十、一切未尽事宜再商再议,最后衷心祝您婚姻美满! 甲方:****酒店 乙方: 甲方联系人: 乙方联系人: 协议日期: 年 月 日